人大代表主要享有审议权,表决权,提名权,选举权,提出议案权,质询权,提出罢免案权,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权,提议权,言论表决免究权,人身特别保护权,执行代表职务保障权等。
1、(5)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6)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7)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二)人大代表的义务根据宪法和代表法的规定,人大代表享有执行职务相适应的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
2、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人大代表主要享有审议权,表决权,提名权,选举权,提出议案权,质询权,提出罢免案权,提出建议、批评、意见权,提议权,言论表决免究权,人身特别保护权,执行代表职务保障权等。
3、【法律分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是:立法权。依据现行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共同行使立法权。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
4、法律主观:人大常委会是我国宪法法定的权力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具有全权的和最高的地位,其主要职权有: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2、人民通过民主选举的办法,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3、法律主观:人大代表的职权有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