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改进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现作如下规定:党费收缴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法律分析: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补充,一是培训党员,二是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并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使用规定:党费的使用只能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必要开支,用于对全体党员有益的事项上。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关于党费的相关规定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补充,并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睁模余”的原则。具体使用范围是:一是培训党员。
使用党费应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余额的原则。第十八条使用党费应当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第十九条: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
1、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关于党费的相关规定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3、第十七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第十八条 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4、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如下: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关于党费的相关规定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2、党费必须单立帐户,专款专用,党费帐簿归档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党费应当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
3、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4、党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如下: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 党费 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6、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