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骨头已经没有了,但两只狼仍然像刚才一样紧紧跟随着他。
《狼》之一则原文: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思狼所以百乘距者,前言似假。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通“只”)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
屠夫感到(很)害怕,于是就拿着屠刀来(比划著)给狼看,狼稍稍退缩了几步,(可是)等到屠夫继续朝前走的时候,狼又跟了上来。
1、逡巡近视,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剩骨。途遇两狼缀行甚远。
2、《狼三则·其二》译文 一个屠户在晚上回家,担子里的肉卖完了,只有剩下的骨头。屠户在路上遇到了两只狼,紧随着他走了很远。 屠户害怕,把骨头投给狼。一只狼得到骨头停止了,另一只狼仍然跟从他。
3、之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