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感性显现”是美的形式、美的外观(指理念的感性化、具体化)。美是理念的外观、放射,只有当理念转化为具体可感的形象、样式时,艺术美才得以实现。“感性显现”同感性事物相联系。
1、美就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要理解这一点应从以下三个要点入手:即理念、感性显现和二者的统一。第一,定义里讲的理念,即绝对理念,具体说就是绝对精神阶段的理念,它也就是真,即最高真实和普遍真理。
2、美是理念的外观、放射,只有当理念转化为具体可感的形象、样式时,艺术美才得以实现。“感性显现”同感性事物相联系。理念完满地贯通于感性形象,感性形象无处不表现理念,达到水乳交融的一致。
3、美是一种理念的感性显现,是人类文化和思想的表达。美是一种主观的体验,它是每个人独特的感受。每个人的审美标准不同,所以每个人对美的理解和感知也不同。
4、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这一命题,就是由此推导出来。黑格尔指出: “理念要在外界实现自己,得到确定的现实的存在,即自然的或心灵的客观存在。真,就它是真来说,也存在着。
黑格尔。黑格尔在美学中对于美的定义提出了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的命题。表达了与康德不同的美学见解,是黑格尔的基本哲学观点在美学上的应用。
黑格尔。感性显现是指观念必须表现或客观化为感性事物的形态,直接意识中,成为能打动人的感官和心灵的艺术形象。而美式理念的感性显现是黑格尔提出的,黑格尔的定义说,美与真之间存在差异。
而黑格尔对于美的定义即“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是正确理解整个黑格尔美学体系的核心与基础,是开启黑格尔美学大厦之门的一把金钥匙。
在第一卷《艺术美的理念或理想》中,黑格尔按此逻辑,提出其美学体系的基点: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在黑格尔看来,美的理念与现实形象融为一体,或者说:“艺术的内容就是理念,艺术的形式就是诉诸感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