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

2023-12-12 16:42:26 体育信息 吕布

申请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注册和备案需另行制定具体办法

申请兽医执业注册(备案)的,需要向注册机关提交下列材料:注册申请表或者备案表。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六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

1、法律主观:兽医管理办法对兽医的规定主要包括:执业兽医应当在备案的动物诊疗机构执业,但动物诊疗机构间的会诊、支援、应邀出诊、急救等除外。

2、《执业兽医管理办法》调整的对象是执业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办法》概述 立法目的 规范执业兽医执业行为,提高执业兽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保障执业兽医法权益,保护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3、法律分析:执业兽医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按照有关动物防疫、动物诊疗和兽药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依法执业。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调整的对象是

执业兽医执业行为,提高执业兽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保障执业兽医合法权益,保护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法律依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四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执业兽医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执业兽医,是指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并备案的兽医人员,包括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第四条 农业农村部主管全国执业兽医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执业兽医管理工作。

法律主观:兽医管理办法对兽医的规定主要包括:执业兽医应当在备案的动物诊疗机构执业,但动物诊疗机构间的会诊、支援、应邀出诊、急救等除外。

本办法所称乡村兽医,是指尚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经备案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人员。第三条 农业农村部主管全国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工作,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信息管理系统。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
1.与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
2.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3.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4.如果发现本网站有任何文章侵犯你的权益,请立刻联系本站站长[ *** :775191930],通知给予删除
请先 登录 再评论,若不是会员请先 注册

Fatal error: Allowed memory size of 134217728 bytes exhausted (tried to allocate 66060320 bytes) in /www/wwwroot/lvqb.com/zb_users/plugin/dyspider/include.php on line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