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刑法第111条规定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构成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一般处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法律主观: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关系是抽象与具体、一般与个别、普通与特殊的关系。
2、「重点法条」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3)分则重点法条,主要掌握两项内容:①罪状中表述的构成要件。②加重犯、转化犯、数罪并罚一类的规定。
4、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相关法条」 《刑法》第306条。
5、「相关法条」 《刑法》第267条第2款、第269条、第289条;人民法院2 000年11月17日《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5月22日《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6、(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危害国家安全罪此类中的一具体罪名。
(8)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9)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但其中,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按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处罚。
法律主观: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的判刑: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严重的,应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1、法律分析: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 、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之一百零六条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章之一百零三条、之一百零四条、之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各该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3、刑法规定 之一百零二条 【背叛国家罪】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 、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