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身香味触法,对应的是眼耳鼻舌身意,触即身体接触外物时所产生的感觉,通俗的说法是触觉,法即意识形成的感觉,只能体会,很难形容。
首先需要明白情从何来:我们自己的内心因为眼、耳、鼻、舌、身、心对外界物质世界感受到的色、声、香、味、触、想等等感觉的追求,从而生起种种情绪和感受,比如喜爱和不喜爱。
”就是指的这个意思。佛教认为,众生生活于世间,以眼、耳、鼻、舌、身等器官与外界相接触,产生色、声、香、味、触等感觉。这些感觉能引起众生的利欲之心,因此叫做五欲。于此五欲执著并产生染爱之心,就成为贪。
即由此识能了别色、声、香、味、触、法等种种境界。识又可分为眼、耳、鼻、舌、身、意六识。其中每一个又可分成众多。如对纷繁复杂的色法可以产生林立千般的眼识,其中每一眼识还可分析。其它五识依此类推也是同样的。
色身香味触法,对应的是眼耳鼻舌身意,触即身体接触外物时所产生的感觉,通俗的说法是触觉,法即意识形成的感觉,只能体会,很难形容。
触指的是触觉,主要是身体各部位与外界的接触通过神经系统返回的感受,比如,粗糙、光滑、硬、软等,就不一一列举了;法主要指的是,人的思维意识。
色、声、香、味、触、法 为六尘 眼耳鼻舌身意,是六根,色声香味触法,六尘。六根遇六尘产生色声香味触法六识。触尘,指身根感觉的境界,是身识所分别的对象。法尘指第六识(意识)所缘的对境,又名法处、法界。
味,舌头尝到的味道。法,以上几种的感知,在头脑中产生的判断和分别就是法。
依于六根所接之尘有六:谓色、声、香、味、触、法,是为六尘。尘即染污之义,以能染污情识之故。 色 谓眼所见者,如明暗质碍等。以能染污眼根,故谓色尘。 声 谓耳所闻者,如动静美恶等。
都称作法。而一切法本质即是空。色、声、香、味、触、法,这六尘对应于你的六根: 眼、耳、鼻、舌、身、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