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4个科目中,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三个科目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综合分析题。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方式:笔试。共考4科:《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5小时。
第一条 根据《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在人事部、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1、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可以考取土地估价师证书、房地产经纪人证书、土地登记代理人证书、肾功能保护工作人员证书等证书。
2、房地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二级建造师、测绘师。
3、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并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土地资源管理师具有现代土地管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土地测绘、地籍管理、土地利用管理、土地估价、土地利用规划、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的高级管理人才。
4、土地评估师,房地产评估师,房地产经纪人二级建造师、测绘师等证书。土地估价师:土地评估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以不动产为评价对象的专业技术人员。
5、可以报考:土地估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注册测绘师、矿业权评估师。